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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投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5 号)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32.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966,0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

保荐费用人民币 58,0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326,00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640,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31 号《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

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额度如下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                           23,188


 2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5,018


 3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12,058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合 计                                     48,264

     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是“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二、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实施地点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情况


                             山东双一科技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
                             股份有限公司       5,018             177.10
              目
                              武城分公司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1、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中的“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山

东省武城县四女寺镇蔡西村,德商路北侧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城分公司内新建。现

该项目投资的 177.1 万元,其后续投资还需 4840.9 万元。后续 4840.9 万元将用于土建及购

置设备,并在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旁实施。

    2、该募投项目部分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该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复合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技术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运行

平台,使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复合材料常用加工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以及

关键装备的研制,复合材料产业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发以

及研究相关技术标准,建立一流的技术创新团队,培养科技创新和管理人才,促进国家复合

材料产业研制成果的应用、转化及推广,符合为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分析检测服

务、人员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的发展要求。

    公司上市后,董事会考虑到公司技术人员基本在公司总部办公,且原定的实施地点武城

分公司交通不便,不利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实施,故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山东双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旁。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不会

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新增

风险和不确定性,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变化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进而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最大化。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募投项目之一“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

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

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双一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