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投项目概述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十万件车
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 9,379.43 万元及其之
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5 号)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32.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966,0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
保荐费用人民币 58,000,000.00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32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640,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31
号《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
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额度如下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 23,188
2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5,018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3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12,058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合 计 48,264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是“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本项目产品采用现有的 LFT-D 及 HPRTM 工艺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的产、供、销
模式不会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丰富目前的产品条线,增加新的营
收增长点,完善业务结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通过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及
配套设施、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等方面,创建与公司业务
发展相适应的创新平台,使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增强,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不断提高
本项目总投资 12,05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1,791.59 万元,设备投资 6,190.50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1,620.13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10,437.87 86.56%
1.1 建筑工程费用 1,791.59 14.86%
1.2 设备购置费用 6,190.50 51.34%
1.3 安装工程费用 353.6 2.93%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29.00 11.02%
1.5 预备费 773.18 6.41%
2 铺底流动资金 1,620.13 13.44%
合 计 12,058.00 10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总额为 2420.6 万元,
2018 年 1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 3-00015)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予以鉴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山
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列示的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 2420.6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113.02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9,379.43 万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22972.76 元)。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总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额占承诺投 项目结 利息收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的比 余金额 入净额 结余金额
总额
例
年产十万件
车辆用复合
12,058 3113.02 25.82% 8944.98 2.297 9,379.43
材料制品项
目
注:上述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 432.15 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通
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招标及商务谈判等多种过程控制措施,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投
资成本。
同时,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十万件车辆用符合材料制品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方便公司
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
结余资金 9,379.43 万元(含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
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
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五、承诺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
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
制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 2018 年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符合材料制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
对“年产十万件车辆用符合材料制品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
将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
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