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一科技”)完
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4、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被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3 月 25 日
2、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 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5333
万股,授予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2226 元
4、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赵福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75,333 3.79% 0.0679%
合计 75,333 3.79% 0.0679%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
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
付。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
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
处理。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
字[2019]第 3-00006 号),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
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944,000.00 元,实收股本 110,944,000.00 元。根据贵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规定,以及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25 日,贵公司向员工赵福城授予回购股份 75,333 股,授予价格 9.2226 元/股;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实际收到人民币 694,766.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5,333.00 元(大
写:柒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整),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19,433.00 元(大写:陆拾壹万玖
仟肆佰叁拾叁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944,000.00 元,实收股
本 110,944,000.00 元,其中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10,944,000.00 元,实收股本
人民币 110,944,000.00 元,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19]第
3-00001 号验证。
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110,944,000.00 元,
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10,944,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7 日。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8,659,459.00 52.87% 75,333.00 58,734,792.00 52.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2,284,541.00 47.13% 52,209,208.00 47.06%
三、总股本 110,944,000.00 100% 75,333.00 11,0944,000.00 100%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系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公司股份总数不变,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对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影响。
七、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系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不会
导致收益摊薄。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