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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2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一科技”)独

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

真审核。我们认为,周勇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 9.2226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规定,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

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原计划回购 1,990,000 股用于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回购
股数为 1,990,021 股。公司已将 1,990,000 股全部授予被激励对象,现决定注销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 21 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公司股份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

股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    宁                         严 建 苗                        张 博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