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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0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双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5号)文件《关于核准山
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3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32.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96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4,326,000.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634,800.00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2017年8月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31号《山东双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                             2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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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5,018

 3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12,058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合计                                         48,264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2018 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1月31日止;2018 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延长期限为自2019年1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和“复合材料应
用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仍需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仍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截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30 日,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
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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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
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等,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
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
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程序

    《关于继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短期(投资
期限不超过投资决议有效期)、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等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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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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