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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8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602,031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 110,878,505 股的 0.543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2021 年 04 月 16 日。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4、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 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被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项,共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4,667 股,授予

价格为 9.2226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

    7、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

    8、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9、根据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

购股份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关于回购注

销 15,000 股权激励股的事宜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10、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 89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626,884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12、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474

股。

    13、2021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474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

毕后,公司总股本有 110,928,979 股变为 110,878,505 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

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3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限售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以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三年净利东的净利润为 32,219.27 万
          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  元,较业绩基数 10,686 万元增
          低于 23%,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       长 201.51%,增长率满足不低于
                                                     10% 的要求;2020 年净资产收益
                                                     率为 28.15%,未低于 10%。
 (四)   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2020 年度,88 名激励对象个人
          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均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限售期满后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9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 1 名暂缓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5 月 7 日,该名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尚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待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公司再另行安排暂缓授予激励

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另外,首次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 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其中 1 名被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

励股 15000 股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另外 1 名被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 504,747 股于 2021 年 03 月 29 日完成回购注销程序。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与已披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8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602,031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 110,878,505 股的 0.5430 %。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 授 的 限制 性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        剩余未解除限售股
                              票数量(股)        数量(股)              票数量(股)
  姚建美         总经理            150,669               49,721                  51,228
  崔海军       技术总工             75,333               24,860                  25,614
  孔令辉      分公司经理           75,333                24,860                  25,614
  张胜强      分公司经理           75,333                24,860                  25,614
  王凯          副总经理           75,333                24,860                  25,614
   马骏       董事会秘书           75,333                24,860                  25,614
     中层管理干部                  741,000               244,530                251,94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56,000               183,480                189,040
           合计                   1,824,334              602,031                620,278
    注:①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姚建美女士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49,721 股全部

解除限售。姚建美女士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1,200,101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100,949 股,

高管锁定股份 899,152 股,流通股 300,025 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姚建美女士 2021 年的可转让额度为 300,025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

额度-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②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崔海军先生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24,860 股全部解除

限售。崔海军先生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472,157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74 股,高管

锁定股份 303,644 股,流通股 118,039 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崔海军先生 2021 年的可转让额度为 118,039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

-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③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孔令辉先生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24,860 股全部解除

限售。孔令辉先生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980,576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74 股,高管

锁定股 684,958 股,流通股 245,144 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孔令辉先生 2021 年的可转让额度为 245,144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

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④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张胜强先生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24,860 股全部解除

限售。张胜强先生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632,154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74 股,高管

锁定股 423,641 股,流通股 158,039 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张胜强先生 2021 年的可转让额度为 158,039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

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⑤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王凯先生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24,860 股全部解除限

 售。王凯先生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184,571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74 股,高管锁定

 股 87,954 股,流通股 46,143 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王凯先生 2021 年的可转让额度为 46,143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⑥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马骏先生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24,860 股全部解除限

 售。马骏先生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75,333 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50,474 股,高管锁定股

 6,026 股,流通股 18,833 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马骏先生 2021 年的可转让额度为 18,833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⑦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李庆英先生(李庆英先生原任公司监事,2018 年 10 月辞任监事后任

 公司车间主任,其原任期到期后 6 个月内,应遵守董监高减持规则。其获受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期 7,590 股全部解除限售。李庆英先生 2021 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 17,300 股,流通股 4,325 股。

 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李庆英先生 2021 年的可转让额

 度为 4,325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年初流通股份数) 为 0 股。

     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后的买卖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825,052        35.02       -420,420          38,404,632        34.6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7,552,269        33.87       +181,611          37,733,880        34.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72,783         1.15        -602,031            670,752          0.6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53,453        64.98       +420,420          72,473,873        65.36
三、总股本                 110,878,505         100            0             110,878,505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