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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7-24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三、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层面 2020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暂缓授予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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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

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四、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乔登波

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

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1484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

述事项,并且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计价方法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财务政策的统一,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

变更。

     六、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了解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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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     勇                        李    彬                             崔 振 进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