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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一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96.3738 万股,涉及人数 88 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5795%,

回购价格为 6.1484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5,925,424.72 元。

    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3、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6,312,657 股减至 165,348,919 股。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4、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被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项,共向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4,667 股,授予价格

为 9.2226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上市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

    7、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

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共 1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75,333 股,授予价格为 9.2226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上市

日为 2019 年 5 月 7 日。

    9、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

    10、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根据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 15,000 股权激励股的事宜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13、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 89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626,884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15、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474

股。

    16、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24,859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0 年 8 月 10 日。

    17、2021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8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602,031 股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18、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19、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100 股。

    20、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3738 万股,涉及人数 88 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计划(草案)》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以 2015 年度、2016 年

度和 2017 年度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2%,且净资产

收益率不低于 10%(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为 10,686

万元),即 2021 年度净利润考核指标 15,174.12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根据公

司《2021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 15,046.92 万元,净资产收

益率为 11.75%,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考核目标。

    因此,公司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6.373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92.5317 万股;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为 3.8421 万股。

    2、回购价格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

9.2226 元/股调整为 6.1484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其分红由公司代收,股份注销后公

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对现金分红进行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为 6.1484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5,925,424.72 元。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2】第 8392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66,312,657 股变更为

165,348,919 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情况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56,843,135.00    34.18     963,738.00    55,879,397.00       33.79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5,879,397.00    33.60                   55,879,397.00       33.79

股权激励限售股     963,738.00       0.58      963,738.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9,469,522.00   65.82                  109,469,522.00       66.21

三、总股本         166,312,657.00   100                     165,348,919.00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

创造价值。

    公司控股股东王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383,763 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 38.1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王庆先生持有的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38.3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