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 上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 致同意续聘上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周勇 、 李彬 、 崔振进 2023 年 04 月 0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 勇 李 彬 崔 振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