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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 300691         证券简称: 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8-06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潘华女士主持。
    3.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以内,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无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为预留权益的授予日,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27.20 万
份股票期权,授予 33 名激励对象 8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