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公司于2020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潘华女士召集和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确保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
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