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2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布实
施,结合创业注册制最新要求,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修订了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方案、
预案、报告,并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修订
的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我们认为公司修
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及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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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方案及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方案及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
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及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
方案的合理性、公平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的
具体措施。该报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目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修订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所作出
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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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与龚俊强生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修订了与龚俊强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条款设置合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涉
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署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并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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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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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王晋疆
刘麟放
江绍基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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