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20-07-0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 800.78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
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含支付该项目尾款),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前述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进行注销。
(以下无正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晋疆
刘麟放
江绍基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