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8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38,33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 0.9945%,其中涉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853,952 股,涉及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 384,384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79 元/股,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93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 225,064,704 股减至 222,826,368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9 年业绩未满足《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 计划》规定,公司须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预 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 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35 万份股票期权,向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86.41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3.21 元/ 股。 6、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13,500 调整为 981,600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6.41 元/股调整为 53.82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170,000 股调整为 272,000 股;首次授予限制 2 性股票数量由 1,993,500 股调整为 3,189,6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由 43.21 元/股调整为 26.82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10,000 股调整为 816,000 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7、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 16 名激励对象 27.2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33 名激励对象 8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20 万份股票期权,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2.35 元/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1.18 元/股。 9、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94,480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6,880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981,600 调整为 1,570,560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由 53.82 元/股调整为 33.45 元/股,预留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62,000 股调整为 419,200 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2.35 元/股调整 3 为 13.78 元/股;首次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32,720 股调整为 3,572,352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6.82 元/股调整为 16.58 元/ 股,预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8,000 股调整为 1,292,800 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18 元/股调整为 6.80 元/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 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的离职资料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数量为 471,168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90,464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1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数量为 125,760 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4,384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15、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6、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7、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 权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45 元/股调整为 33.30 元/股,预留授予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8 元/股调整为 13.63 元/股;首次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 股票授予价格由 16.58 元/股调整为 16.43 元/股,预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授予价格由 6.80 元/股调整为 6.65 元/股。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 意 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5%”。前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根据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7512.18 万元, 较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0.02%,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5 公司应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40%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30% 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853,952 股须回购注销,涉 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7 名。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84,384 股须回购注销,涉及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30 名。 根据资金使用期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期,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资金使用期限为两年期,因此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分别为 2.75%和 2.10%。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64,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根据实情况及后续相关安排,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将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因此,根据《激励计划》须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1+2.75%×3)=(16.58-0.15) ×(1+2.75%×3)=17.79 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1=(P2-V)×(1+2.10%×2)=(6.80-0.15) ×(1+2.10%×2)=6.93 元/股。 其中:P 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 P1 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2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因此,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35,645,587.20 元,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 XYZH/2020SZA20373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经我们审验,贵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5,064,704.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25,064,704.00 元。 根据 2020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人民币 2,238,336.00 元,其中减少境内自然人持股 2,238,336.00 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826,368.00 元(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 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限制性股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011,904 55.99 -2,238,336 123,773,568 55.55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50,848 1.22 -2,238,336 512,512 0.23 首发前限售股 123,261,056 54.77 - 123,261,056 55.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9,052,800 44.01 - 99,052,800 44.45 三、股份总数 225,064,704 100.00% -2,238,336 222,826,368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六、备查文件 7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SZA20373号《验资 报告》。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