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10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潘华女士召集和主持。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109)。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最新情况,拟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调整,并更新摊销测算
及占总股本比例。
具体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10)、《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修订后的草案是根据公司最新情况做的调整,有利于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修订后的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调整后的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后)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