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潘华女士召集和主持。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
具体的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获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拟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获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拟激励
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获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拟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拟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条件
已经成就。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25 日为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