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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8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
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李成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任梁绮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同意任肖明志先生、王浩先生、聂亚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
任郭耀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
建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充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
2,018.06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含支付该项目尾款),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事宜。前述情况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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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
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
应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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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董事签署:




   梁士伦                                  周建英




   吴建初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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