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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 “公
(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兆曦             联系电话: 13922383267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祖祖              联系电话: 189260893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6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无需整改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7 次(不含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报告和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无,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现场
                                           检查报告、培训情况报告、跟踪报告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外,不存在其他需要向交易所报告的
                                                         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7 日


                                           结合相关法规规定,重点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大股东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股份买卖的规定及信息披露的
                                           相关要求进行了具体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2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4.关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兆曦                  潘祖祖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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