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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5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02,725,8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61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2,50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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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31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8 人,代表股份 50,219,2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2.299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6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060,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30,060,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3483%。
    5、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王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建英先生、吴建初先生,监
事会张旺华女士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
议案: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
相关法规要求,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50,052,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7%;
    反对 166,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893,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49%;
    反对 16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和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已经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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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常宝、孙伟博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1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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