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2 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2 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2 次临时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华女士主持。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99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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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
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 2021 年 9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0.60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对
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5.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均为 7.93 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2 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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