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司公司名称: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合光电股票代码:300691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龚俊强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邱盛平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③:肖明志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 股权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并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①②重新签订《一致 行动协议书》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2年6月7日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联合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 公司、上市公司、联合光电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由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变更为龚俊强、邱盛平 各方 指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在公 住所/通讯地 他国家或者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司职 址 地区的居 务 留权 广东省中山市 董事 1 龚俊强 男 中国 4129211973******** 火炬开发区益 否 长 围路10号 广东省中山市 副董 2 邱盛平 男 中国 5106021971******** 火炬开发区益 否 事长 围路10号 广东省中山市 副总 3 肖明志 男 中国 6124251975******** 火炬开发区益 否 经理 围路10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并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同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①②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所引 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联 合光电股份拥有权益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 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于2012年3月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方确认公司设立至今,在行使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时, 均保持一致;在行使股东、董事的其他职权及参与其他重大事项决策时也在事实上保 持一致。并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在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 大事宜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对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在 内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依法行使投票权及决策权时保持一致。且任何一方 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委托协议各方以外的 第三方持有,不将包括股份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协议各方以外的第三方行使; 各方承诺其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前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 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各方不存在违反《一致行 动协议》的情形。 2022年6月7日,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经协商一致,合意终止 《一致行动协议》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且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 同意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另行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终止《一致行动协议》及龚俊强先生、邱 盛平先生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各方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5,514,3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66%。 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不变,龚俊强担任公司 董事长,邱盛平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肖明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后,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的持股及一致行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关系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情况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股东 持股 股东姓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姓名 持股比 比例 名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例(%) (% (%) (%) (%) (%) ) 龚俊强 63,397,349 23.83 13,783,910 5.18 77,181,259 29.01 龚俊强 63,397,349 23.83 13,783,910 5.18 77,181,259 29.01 邱盛平 16,544,256 6.22 0 0.00 16,544,256 6.22 邱盛平 16,544,256 6.22 0 0.00 16,544,256 6.22 肖明志 11,788,800 4.43 0 0.00 11,788,800 4.43 合计 91,730,405 34.48 13,783,910 5.18 105,514,315 39.66 合计 79,941,605 30.05 13,783,910 5.18 93,725,515 35.23 备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6,068,747股; (2)龚俊强先生的间接持股是通过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3)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本次一致 行动 关系变 更后, 龚俊 强先生、邱盛 平先 生二人 合计直 接持 有公司 30.05%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5.18%的股份;龚俊强先生通过正安县中联光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5.76%的股份,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二人合 计控制公司35.81%的股份。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二人均为公司创始团队成员,龚 俊强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邱盛平先生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二人对公司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 免均起到重要作用,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起 主导作用,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22年6月7日起由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 生变更为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除部分股份被质押外 及高管锁定股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冻结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龚俊强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新增联合光电股份 39,223,781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邱盛平、肖明志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未买卖联合 光电股票。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 他信息。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龚俊强 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邱盛平 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③:肖明志 签署日期: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龚俊强、邱盛平签署的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路 10 号 1-3 楼 股票简称 联合光电 股票代码 300691 信息披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 龚俊强 务人通讯 地 称 路 10 号 址 增加□ 减少 □ 不变,□√ (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动人 新 签订一 致行动 协议 书) 信息披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 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 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77,181,259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9.01%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77,181,259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29.01% 及变动比例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年6月7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备注: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联合光电拥 月内继续增持 有权益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龚俊强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新增联合光电股份 39,223,781 股。)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路 10 号 1-3 楼 股票简称 联合光电 股票代码 300691 信息披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 邱盛平 务人通讯 地 称 路 10 号 址 增加□ 减少 □ 不变,□√ (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动人 新 签订一 致行动 协议 书) 信息披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 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 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6,544,256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22%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16,544,256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6.22% 及变动比例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年6月7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备注: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联合光电拥 月内继续增持 有权益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路 10 号 1-3 楼 股票简称 联合光电 股票代码 300691 信息披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 肖明志 务人通讯 地 称 路 10 号 址 增加□ 减少 □ 不变,□√ (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动人 新 签订一 致行动 协议 书) 信息披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 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 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1,788,8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4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11,788,80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4.43%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2年6月7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 动的时间及方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备注: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联合光电拥 月内继续增持 有权益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系《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龚俊强 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邱盛平 签署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③:肖明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