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文件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含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当期没有新发生对外担保。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 0。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1)报告期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为中山联合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光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制造”)、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5 亿总额度之内授信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2)担保余额情况
公司担保期初余额 8,473.64 万元,报告期增加 12,735.31 万元,报告期减少 3,524.67
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7,684.28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报告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7%。
综上,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对外担保
存在的风险已充分揭示。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
保,没有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未发生各
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半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署:
梁士伦 周建英
吴建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