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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中山联合光电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下简称:“安信证券”)
                                       “联合光电”或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兆曦                    联系电话:13922383267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祖祖                    联系电话:189260893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7 次(不含现场检查报告、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训报告和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不适用
 变化情况)
注: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于 2022 年 6 月 7 日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
同日龚俊强、邱盛平重新确立了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龚俊强、邱盛平。公
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4.关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是                    不适用
 的相关承诺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是                    不适用
 财务资助或补充的承诺
 8.关于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书
                                            是                    不适用
 面文件一致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潘祖祖                   杨兆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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