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43,875,5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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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次 现场 会 议的 股东 及股 东 授权 委托 代表 共 3 人 ,代 表 公司 股份 数 共
91,730,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4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2,145,15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466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132,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8,132,6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7692%。
5、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邱盛平先生、王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建英先生、吴
建初先生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
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43,865,56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1%;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122,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4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5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议
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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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李运、段青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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