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为满足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
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
行借贷。
2、为了促进公司业务运作,公司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为中山联合光电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合制造”)、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
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提供人民币 5 亿总额度以
内的授信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
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
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上述为子公司担保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
通过。但由于上述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中山联合光电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7 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四楼 402 室
法定代表人:龚俊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光电镜头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图形图像识
别和处理系统制造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制造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 47,718
万元,净资产 2,843 万元,负债总额 44,8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000 万
元、流动负债总额 44,875 万元),资产负债率 94.04%,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营业收入 121,652 万元,利润总额 393.60 万元,净利润 294.5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联合制造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 51,083 万元,
净资产 2,7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94.63%,负债总额 48,33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总额 7,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338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营
业收入 27,423 万元,利润总额-91.90 万元,净利润-91.90 元。
4、联合制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15 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 11 号
法定代表人:龚俊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00 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高清光电成像产品及影像
组件、光电子器件、激光设备。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显示技术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 61,676
万元,净资产 42,605 万元,负债总额 19,07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26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73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0.92%,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642 万元,净利润 512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显示技术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 64,366 万元,
净资产 42,62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3.77%,负债总额 21,737 万元(其中银行贷
款总额 9,26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470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
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23.6 万元,净利润 17.7 万元。
4、显示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8 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2 号三楼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邱盛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428.5714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
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
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
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70%。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联合汽车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 6,130
万元,净资产 3,134 万元,负债总额 2,99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 2,996 万元),资产负债率 48.8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营
业收入 3,755 万元,利润总额-2,564 万元,净利润 2,564 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联合汽车资产负债情况如下:总资产 7,977 万元,
净资产 2,51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8.50%,负债总额 5,4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464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营业收
入 2,407 万元,利润总额-620.70 万元,净利润-620.70 万元。
4、联合汽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为联合制造提供三笔共计 2,180.09 万元的保证担保,为联合制造
与兴业银行中山市分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提供担保。
序号 担保金额(万元) 期限
1 980.00 2022 年 7 月 27 日-2023 年 1 月 27 日
2 500.09 2022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28 日
3 700.00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
合计 2,180.09 -
2、公司已为显示技术提供两笔共计 9,266.96 万元的保证担保,分别为显示
技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担保,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担保金额(万元) 期限
1 5,396.25 自被保证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2031 年 12 月 9 日起三年。
2 3,870.71 2021 年 08 月 20 日-2030 年 12 月 21 日
合计 9,266.96 -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为联合制造、显示技术提供信用担保外,
目前尚未与其他机构或法人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
对外担保(不含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11,447.05 万元,占公司经审
计的 2022 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15%。
2022 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5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3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联合
制造、显示技术担保金额余额为 1.144 亿元(联合制造 0.218 亿元、显示技术
0.926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7.15%。
公司逾期担保的金额为 0 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
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银行授信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2、为便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有利
于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监事会同
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截
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偿还债
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内容及表决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