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 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交易日 的公司总股本 268,215,223 股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联合光电 股票代码 30069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绮丽 任欢顺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 办公地址 1-3 楼 1-3 楼 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传真 0760-86138111 0760-86138111 电话 0760-86130901 0760-86130901 电子信箱 service@union-optech.com renhuanshun@union-optech.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光成像、光显示、光感知为核心技术的专业镜头、光电产品制造商及光 学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新型显示、智能驾驶、人工 智能等领域。经过多年光学领域技术的沉淀和深耕,公司掌握了光学镜头及光电产品的设 计开发、超精密模具技术及智能制造技术,拥有光学防抖、超精密光学非球面、自由曲面、 光波导等核心光学器件的核心技术,储备了 AR/VR 相关硬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如光波导、 菲涅尔透镜、pancake 技术等,并已实现黑光全彩技术、快速聚焦技术等多项首创领先技 术。 2022 年,由于国际经济贸易摩擦加剧、经济下行压力阶段性加大等不利因素叠加影响, 公司所在行业出现短期内市场空间无法充分释放的非常态现象。公司在经营管理层的带领 下,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在保障生产经营平 稳有序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充分利用公司 在光学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围绕“产品”和“市场”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力度 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紧盯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改善和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 率与质量管控;积极拓展各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不断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05 亿元,同比下降 7.99%;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 润 5,601 万元,同比下降 24.66%,剔除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成本摊销的影响(不考虑所得税 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92 万元,同比下降 18.8%。尽管业绩不及 预期,公司在安防高变倍领域依然展现出较强的业绩韧性和业务张力,推动了公司稳健、 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聚焦主业发展,筑就业绩高成长“护城河” 2022 年,在国家大力推进高端装备精密制造、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战略性产业和前沿 领域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强竞争、高增长”的经营方针,沿着中长期 战略发展目标规划,以客户需求和市场演进为导向,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 聚焦高端专业光学镜头及光电产品业务,全面投身产品在安防视频监控、新型显示、智能 驾驶、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并为客户提供各类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 以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驱动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打造未来业绩高成长“护城河”。 1、安防视频监控领域 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的安防产品主要为高清高倍率变焦安防镜头。经过近 20 年的技术沉淀,公司在 20 倍及以上高清变焦安防镜头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第一。2022 年 10 月, 公司所制造的“20 倍以上高清变焦镜头”荣获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第七批全国“制造业单项 冠军(产品)”称号,成为广东省(不含深圳)仅有的 18 家上榜企业之一。同时,公司 于年内顺利完成“4k 电动变焦镜头产业化智能制造项目”验收工作。报告期内,由于国内 经济下行的压力,传统安防行业发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安防视频监控领域实现营业收入 10.32 亿元,同比下降 8.75%。尽管如此,公司的安防视频监控业务仍占据着创收核心地 位,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与资源优势,深度挖掘客户需求和市 场空间,不断推动安防镜头产品的核心技术突破和产品在应用领域的拓展,并凭借领先的 超精密光学非球面、自由曲面等光学元件设计与制造工艺,为客户提供高效的高度定制化 服务,赢得了各应用领域头部知名企业客户的高度评价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2、新型显示领域 在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2022 年,公司在新型显示领域取得了良好的业 绩,新型显示类产品实现营收同比增长 162%。其中,激光投影产品营收同比增长 128%; AR/VR 等代工产品营收同比增长 432%,销量超 13 万台。公司在新型显示领域的产品研发 和技术创新上持续发力,在显示分辨率、显示效果、显示尺寸、显示能效等方面,都不断 取得新突破,产品已成功应用在激光电视、智能投影、工程投影、视讯会议、增强现实及 虚拟现实等方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 正按计划正常推进建设中,项目建成后将逐步释放产能,深化 AR/VR 业务布局,丰富公司 新型显示产品线,提高产品规模量产能力,给公司带来更大的业绩增量。2022 年 8 月,公 司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组建联合创新实验 室,在元宇宙技术研究、行业应用创新落地、生态发展等方面,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 关系,共绘元宇宙产业蓝图。 3、智能驾驶领域 2022 年,公司智能驾驶领域的产品量产能力与质量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车载流程及体 系建设进一步强化,IATF16949、EHS、ESD20.20 等标准流程持续推进、落地,并顺利通过 了 IATF16949 的监督审核、EHS 的体系认证等。公司完成了多项智能驾驶相关重点产品的 交付,实现智能驾驶业务营收同比增长 52.48%,主要产品包括车载镜头、毫米波雷达、毫 米波雷达相关产品、AR-HUD 相关产品、车内投影产品等。目前公司在智能驾驶领域已拥有 明显的竞争优势和领先的市场地位,相关产品凭借技术优势已获得比亚迪、蔚来、吉麦、 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淮等多家汽车厂商定点。此外,公司还积极开展智能驾驶领域的相关技术专利布局, 2022 年内累计已申请相关专利近 20 项。 4、人工智能领域 在人工智能领域,公司目前研制产品有智能消杀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安保巡逻 机器人等,已在医院、机场、海关、工厂等多个场景落地应用,并获得欧盟的 CE 安全认 证,取得良好效果。2022 年初,公司智能消杀机器人和智能服务机器人亮相北京冬奥会赛 事场馆,以其更高效(5 分钟达到>99.9%的杀菌效果)、更环保(较传统汞灯节能 40%- 60%)、更安全(采用非物理杀菌技术)、更广普(能够快速消杀病毒、细菌、霉菌、真 菌等病原体及一般紫外免疫细菌,使医疗机构感染率降低 70%)、更智能(具备声光警示 安全机制,并能通过 PAD 对机器人远程操控)的专业功效,助力奥运赛事防疫工作,使得 公司人工智能产品赢得了业内的强烈兴趣和广泛关注,形成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影响 力。公司将不断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深化产学研 用融合创新,深入挖掘未来人工智能产品与应用领域的无限潜能,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的竞 争力。 (二)持续技术研发及改进,打造创新“强引擎” 公司聚焦客户需求与差异化、高度定制化的产品开发策略,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在光学镜头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检测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 力。近年来,公司始终保持着较高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总营收近 10%,费用均投入到 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并取得了重大技术突破。其中,快速聚焦产品成功量产, 这一项世界首创、独创的核心技术可有效助力客户解决应用场景的实际问题;凭借领先的 技术优势,公司率先推出了全球体积最小的 4k 分辨率超短焦投影仪。此外,公司接连突 破“红外衍射面镜片模压成型”、“自由曲面镜片一体成型”等工艺上的“卡脖子”技术 瓶颈,在“中间群组装调芯”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部分产品开始导入量产,进一步增强 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能力。同时,公司也通过积极整合全球优质科技资源,加强与业 内知名院校、科研单位的技术与人才合作,协同开展科研攻关和平台共建,持续加速技术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光学相关核心技术有效专利达 700 余项,并拥有 10 多项国外发明专利。公司的技术和研发能力获得了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 可,公司“应用于高清激光显示的超短焦光学镜头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荣获“2022 年‘创 新中山’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获评“2022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 称号。 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提高生产效率,有效推进降本、提质、增效 2022 年度,公司生产运营稳健运行,并全力支撑企业降本增效,有效保障了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围绕“强竞争、高增长”的经营方针,公司在加快推进智能化制 造、数字化工厂建设的战略部署下,通过在中山、成都、武汉等基地实施精益布局,合理 规划“全自动+半自动+人工产线”平衡分布,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设备自动化率和员工操 作熟练度,有效达成了本年内生产技术改善、人均生产效率提高、量产机种良率提升等关 键过程指标。围绕公司降本增效提质的整体要求,供应链部门导入了多条自动化组装产线, 如小变焦机种组装线、定焦组装/检测分段式全自动产线等;公司智能驾驶领域也引入了 毫米波雷达全自动组装线、车载镜头全自动组装线等,并配合公司设备开发部自研并陆续 导入安防镜头后工程检测自动化设备等,极大地降低了单颗镜头的制造成本。公司多措并 举积极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作,公司的“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光电产品研产供 销管理优化”项目获评“2022 年中山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 目”。 此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在建成后逐步投产,通过引入了玻璃球面加工及镀膜生产线、高端监控镜头自动化生产线 等先进生产线设备,产能逐步爬坡。 (四)深化高效服务理念,抢占优质客户资源 2022 年度,在持续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公司营销团队及时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挑战, 提前谋划,靠上服务,主动作为,通过灵活调整和巩固营销机制和渠道,积极拓展客户资 源和海内外市场。随着防疫环境的放宽,公司及时组织营销精英团队,赶赴欧洲和韩国等 地开展业务洽谈与合作,并取得良好的海外市场拓展成效。凭借深厚的品牌实力、产品实 力和优质的服务营销,公司获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予“2022 年度优秀供应商”称 号。公司在继续深化与存量客户合作的同时,成功拓展了超 60 家优质海内外新客户,在 新型显示、智能驾驶业务领域新市场拓展更是取得明显成效,这都将对公司未来订单量增 加、市场份额扩大、业绩拉升有着积极的影响。 (五)优化人才战略,强化组织与人才竞争力 2022 年度,公司人才战略持续优化,各部门齐力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升级, 完善部门/岗位职责、考核激励、培训教育等体系建设,开展内部管理与技术序列梳理, 管理幅度优化、干部竞聘等举措,形成员工激励与良性竞争机制,引导并激励员工聚焦于 公司的战略目标,促进个人与公司共同进步。为进一步牵引、联合国内光学工程领域的一 流科研机构和优势企业将先进光学工程技术在公司所在地形成聚集效应,同时借助科研院 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校在光电技术领域的人才资源与优势,促进公司工程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形成产业规模, 2022 年 7 月,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西湾光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湾光学 研究院”),通过设立西湾光学研究院,将进一步完善、健全西湾区光学产业链,形成产 业集群,有利于公司持续引进更多光电技术领域复合型、高层次科技人才。 (六)借力资本市场,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公司董事会的部署和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创新投资 者关系管理、积极开展资本运作相关业务。伴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大,公司进一步 优化信息披露流程,强化重大披露事项的高效收集、传递和及时披露,并在信息披露审核 流程方面实施多重校验和审批程序,有效增强了信息披露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可获知、 可管控。此外,公司全力构建投资者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探 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佳模式,2022 年先后开展了 20 余场形式各样的投资者交流活 动、2 期“走进上市公司”主题交流活动和接受现场调研、举办业绩说明会等。凭借在资 本市场的活跃度,公司被深交所评定为融资融券标的,大大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地位, 促进了公司股票交易的活跃度,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凭借在投资者管理方面的优异表 现,公司荣获被业界誉为财经领域“奥斯卡”的金牛奖——“2021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奖” 等多个奖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增减 总资产 2,531,584,619.63 2,573,800,715.80 -1.64% 1,747,136,80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99,326,882.61 1,528,955,680.63 4.60% 950,083,455.08 净资产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 1,504,553,706.25 1,635,162,213.20 -7.99% 1,288,261,60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903,625.41 74,264,696.71 -24.72% 49,866,278.46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8,507,336.09 65,934,432.90 -41.60% 32,732,940.00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9,385,691.23 -21,320,224.33 706.87% 115,932,625.07 量净额 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3 -36.36%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3 -36.36%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7.61% -3.99% 5.3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74,680,124.03 456,296,144.87 366,180,527.92 407,396,90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358,457.13 43,839,315.85 12,949,357.12 12,473,409.5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503,062.17 38,567,098.34 8,691,517.40 5,751,782.5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3,145,333.92 7,878,405.56 -2,277,852.16 176,930,471.75 金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 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披露 持有特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 披露日前 日前一个月末 别表决 末普通 决权恢复的 18,642 一个月末 21,689 0 表决权恢复的 0 权股份 0 股股东 优先股股东 普通股股 优先股股东总 的股东 总数 总数 东总数 数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龚俊强 境内自然人 23.67% 63,397,349 47,548,012 质押 17,850,000 光博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53% 20,158,592 邱盛平 境内自然人 6.18% 16,544,256 12,408,192 质押 4,420,000 汕头联光企业管理合 境内非国有 5.15% 13,783,956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肖明志 境内自然人 4.40% 11,788,800 8,841,600 质押 4,420,000 蔡宾 境内自然人 1.82% 4,882,788 179,800 谢晋国 境内自然人 1.79% 4,787,311 160,000 张新龙 境内自然人 1.52% 4,082,834 君联和盛(上海)股 境内非国有 1.34% 3,601,912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法人 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有限合伙) 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 境内非国有 0.63% 1,700,000 团有限公司 法人 1、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三人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 2022 年 6 月 7 日,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 上述股东关联关 议》,三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同日,龚俊强与邱盛平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系或一致行动的 书》,龚俊强、邱盛平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是一致行动人; 说明 2、龚俊强通过汕头联光间接控制公司 5.15%的股份;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承诺 承诺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时间 内容 期限 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汕头联光 股份限售承诺 注1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光博投资、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海 股份限售承诺 注2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成长”)、君联和盛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 股份回购承诺 注3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注4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 其他承诺 注5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公司 其他承诺 注6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王志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沙重九、李文飚、刘麟放、江绍基、 其他承诺 注7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王晋疆、潘华、李建华、全丽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17 年 08 长期 正常履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瞿宗金 股份限售承诺 注8 时所作承诺 月 11 日 有效 行中 龚俊强、邱盛平、肖明志、王志伟、 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20 年 06 长期 正常履 沙重九、李文飚、刘麟放、江绍基、 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 注9 时所作承诺 月 12 日 有效 行中 王晋疆、李成斌、瞿宗金、梁绮丽 诺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2020 年 06 长期 正常履 公司 注 10 时所作承诺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月 12 日 有效 行中 偿的承诺函 关于申请文件的电子文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20 年 06 长期 正常履 公司 件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承 注 11 时所作承诺 月 12 日 有效 行中 诺函 2024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2021 年 12 年 12 正常履 龚俊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注 12 时所作承诺 月 30 日 月 30 行中 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注 1: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 2: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发行人发展前景、发行人稳定股价和资本运作的需要以及本公司投资回收需求,审慎减持。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等。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南海成长减持计划,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收到南海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南海成长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截至报告期末,南海成长已履行完承诺。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君 联和盛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2021-052),并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南海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君联和盛已完成相应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君联和盛已履行完 承诺。 注 3:关于信披瑕疵回购及损失赔偿的承诺函: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 本人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 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 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本人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进行购回。 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4: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可撤销的向公司承诺 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未为他 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本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其他经营实体”)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 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 竞争; (3)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4)本人其他经营实体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5)无论是由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 1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技术、新产品,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6)本人或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 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7)若发生本承诺函第 5、6 项所述情况,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 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快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本人或 本人其他经营实体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 (8)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其他经营实体将按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⑤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 方式; (9)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10)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 项承诺的有效性; (11)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 的费用支出; (12)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 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 5:(1)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函:①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④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目前已经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公司目前无股 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若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 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函: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上述承诺, 则本人将: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违反或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②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情形消除;③如本人因违反或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后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相关事项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6: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 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进行回购。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注 7: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 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进行回购。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注 8: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 9:(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①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 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②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 偿责任;③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后 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本承诺函出具日后,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⑦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 10: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注 11:对于本次向贵会报送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与同时报送的书面申请文件完全一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 12:(1)本人同意自联合光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联合光 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持有的上述 1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本人 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 期安排。本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本人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人声明:将 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西湾光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完成工商登记。 2、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合汽车”)核心骨干员工合资成立中山锐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进科 技”),注册资本 3,428.5714 万元,锐进科技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3 年 1 月 9 日,联合汽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锐进科技持有联合汽车 30%的股权,公司 持有联合汽车的股权比例由 100.00%变更为 70.00%,联合汽车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 1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85.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郭晋龙、张永德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1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作为出租方,主要是将闲置厂房出租给广东智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联大光 电有限公司、广东鲲鹏智能机器设备有限公司、中山阅光智能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1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的 委托理财发生 逾期未收回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 具体类型 未到期余额 资金来源 额 的金额 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2,000.00 4,000.00 0.00 0.00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57,000.00 32,000.00 0.00 0.00 合计 69,000.00 36,000.00 0.00 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4 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215.49 万元(其中 39,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15.49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向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 1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显 示技术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2,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显 示技术 100.00%股权。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收到控股子联汇基金出具的《关于铁大科技首发过会的 告知函》,铁大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获得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企业首发过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1)。2023 年 3 月 10 日,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铁大科技,股票代码:872541。 3、为进一步牵引、联合国内光学工程领域的一流科研机构和优势企业将先进光学工 程技术在公司所在地形成聚集效应,同时借助科研院校在光电技术领域的人才资源与优势, 利用地方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扶持,促进公司进行工程技术转化,形成产业规模,公司于 2022 年 7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西湾光学研究院,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公司通过设立西湾光学 研究院,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投资主体竞争力,更为重要的是,其将进一步 完善、健全西湾区光学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 4、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11 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 6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 联合汽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锐进科技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汽 车核心骨干员工合资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锐进科技拟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 3,428.5714 万元认缴联合汽车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428.5714 万元,占本次增资完成后联合汽车注 册资本总额的 30%。本次增资完成后,联合汽车注册资本将由 8,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1,428.5714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联合汽车的股权比例将由 100%变更为 70%,公司仍为 联合汽车的控股股东;联合汽车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 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5、2022 年内,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联芯基金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对价股权 投资方式 经营范围 大朋VR头戴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乐相科技有限公司 1,459.00 2021年9月 4.6487% 股权转让 打VR虚拟现实的科技公司,专注于虚拟现实 1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头戴显示产品的开发和虚拟现实内容平台 500.00 2022年4月 的建设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 1,000.00 2022年11月 0.6024% 股权转让 移动测量系统及相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 3,000.00 2022年12月 0.2280% 股权转让 碳化硅外延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份有限公司 (2)联汇基金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对价股权 投资方式 经营范围 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 2,000.00 2022年11月 1.20484% 股权转让 移动测量系统及相关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 (3)联合基金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对价股权 投资方式 经营范围 广州潮一文化发展有限 2020年7月 动漫IP打造;IP衍生品研发、推广及销 607.50 26.00% 股权转让 公司 2022年12月 售 (4)联电基金 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对价股权 投资方式 经营范围 深圳深知未来智能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 1,000.00 2022年8月 1.05% 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 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杭州灵伴科技有限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 1,000.00 2022年12月 0.18% 股权转让 公司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