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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3-1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环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   恒                 联系电话:0755- 258698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   强                 联系电话:0755- 258605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9 月 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 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
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 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 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
2、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高新
招商致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省安年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            --
                                                          是
金(有限合伙);合肥中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勤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孝明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3、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5、发行人关于分红的承诺                                   是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是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7、发行人关于IPO稳定股价承诺                              是
8、发行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施的承诺
9、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是
施能切实履行的承诺
10、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露;代雷;郭景彬;胡新    是
权;江琼;李东;李杰;马东兵;马国友;马迎三;宋永莲;徐文静;袁
莉;张伯雄;张伯中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      是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的承诺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      是
承诺
1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      是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