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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1-06-16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6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Zhongh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948 号中正国际广场一幢办 1608 室)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零二一年六月


                                   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6,4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                31,000.00          21,800.00
 2      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6,049.66          38,7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900.00          25,900.00
                       合计                      102,949.66          86,400.00

       以上项目均已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
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
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
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

       (一)作为碳中和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迎来持
续快速发展

       2020 年 9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向世界宣布
我国力争于 2030 年前碳达峰,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 年四季度
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等不断发布纲领和指导意见,不断强调碳中和
任务:2020 年 10 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建议》,
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
13.5%、1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24.1%的总目标;2021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发

                                      2
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名录的企业标准,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通过市场对碳排放量总量进行分
配;2021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的指导意见》,提出以 2025 年和 2035 年为节点,逐步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
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

    据《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监测报告》显示,“垃圾焚烧项目通过焚烧
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
放;同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发电,替代以火力发电为主所产生的同等电
量,从而实现温室气体(GHG)减排”。作为碳中和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望迎来持续快速发展。近来年各项政策陆续出台,从长短期
总体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定价机制等多个方面给予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明确规范
和指引,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引领行业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发展。

    2016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纲要》提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
回收的衔接,加块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
建设完善垃圾发电上网政策。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
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
通知》,要求从规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入手,对科学制定中长期专
项规划、超前谋划项目选址、加快推进专项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定期实施评估考
核和专项规划调整、全面公开规划选址相关信息,同时各部门在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选址工作上需给予政策支持。

    2019 年 1 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提出: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
资源化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
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2019 年 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9 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
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根据分类后的干垃圾产生量及其趋
                                    3
势,“宜烧即烧”,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
飞灰处理处置工作。

    2021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明确指出: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
“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

    2021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 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
点任务》,更是指出要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其中固废方面,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废和危废处置设施。

    多项产业政策密集出台,反映出国家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支持,为行业的
快速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不仅如此,作为最为直观的碳减排路径之一,在“碳达
峰”、“碳中和”的发展大势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未来机遇广阔。

    (二)垃圾清运量不断提高、焚烧处理需求稳步增长

    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伴随生活垃圾量相应增加,“垃圾
围城”现象愈发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呈现逐年增长
趋势,2019 年达到 2.42 亿吨。2019 年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城镇常住人口 84,843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60.60%。但与发达国家普遍 80%以上的城镇化率相
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因而随着未来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将
随之大幅增长,亦将带动垃圾处理需求持续增长。

    我国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发电三种方式。卫生填
埋是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主要方式,但随着我国各地土地价格普遍上涨,城市
用地紧张,垃圾填埋场用地受限等因素,填埋处理成本日益增加且存在二次污染
风险;高温堆肥方式具有建设成本高、效益低等缺点,实际使用较少;而垃圾焚
烧发电可有效控制污染,经济效益更高,具有可持续性、安全性等优势,为政府
部门及所出台的各项产业政策中明确鼓励的垃圾处理方式。根据统计局数据显示,
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比例逐年增
加,这代表未来垃圾焚烧发电将作为主流垃圾处理方式。《“十三五”全国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到 2020 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
                                    4
烧处理能力达到 59.14 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占比由 2015 年的 31%提高至 54%,
其中东部地区达到 60%以上;填埋处理能力则从 2015 年的 50.15 万吨/日降至
2020 年的 47.71 万吨/日,填埋处理占比由 2015 年的 66%下降至 43%。

    目前,全国各省市仍处于垃圾焚烧处置率亟需提升阶段,且垃圾焚烧发电的
垃圾减量化及无害化效果明显,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重要途径,市场前景
广阔。

    (三)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及环境工程业务均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
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在建设阶段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报需在较
长运营期内逐年回收,导致该类项目所占用营运资本金较大;环境工程业务亦需
垫付一定金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等,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上
市以来,依托良好企业形象和影响力,凭借扎实过硬的项目投资运营和工程建设
经验,大力开拓业务,污水处理及环境工程项目数量大幅增加,同时紧抓行业发
展机遇,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投资建设的德江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惠民县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别于 2019 年、2020 年顺利投产运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
模持续扩大,在手项目丰富,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压力,因而需通过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融资以获取资金支持。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郸城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采取 BOT 模式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期 28 年(不含建设期)。本项
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 800 吨,配备一台处理能力为 8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
炉,配套 1 台 15MW 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
烟气净化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项目服务范围为郸城县城区、所辖乡镇
及乡村。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46,049.66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8,700.00

                                    5
万元。

    3、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建设周期

    本项目由郸城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郸城康恒”)负责实施,
公司持有郸城康恒 70%股权。项目建设地点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双楼乡国道
G344 南侧,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87%,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11.82 年,经济效益良好。

    5、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现已取得周口市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周环审[2020]308 号)和
周口市发改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周发改投[2020]28 号)。

    (二)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承德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采取 BOT 模式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期 30 年(不含建设期)。本项
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粪便联
合处理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
日处理生活垃圾 400 吨,配置 1×4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7.5MW 凝汽式汽轮
机+1×7.5MW 发电机,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实行热
电联产。项目服务范围为承德县城区域及下辖乡镇、行政村,宽城满族自治县县
城及下辖乡镇及周边区域范围。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31,000.00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21,800.00 万元,
全部用于子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地点和建设周期

    本项目由承德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环”)负责实施,
公司持有承德中环 90.91%股权。项目建设地点在承德县下板城镇大杖子村,项
                                    6
目建设周期为 16 个月。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71%,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12.68 年,经济效益良好。

     5、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现已取得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承审批字[2020]505 号)、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承审批核字[2018]9 号、承审批核字
[2021]2 号))。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5,900 万元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优化财务结构、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缓解公司业务资金压力,保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现有的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按照行业惯例,大中型项目的招
标过程中均会将公司资金实力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具体到业务运作过程,
环境工程业务的前期投标需要投标保证金,工程实施过程需要垫付部分工程款,
部分工程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期工程尾款需待质保期结束后收回,对流动资
金需求较大;污水处理业务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均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在建设
阶段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报需在较长运营期内逐年回收,导致该类项目所占用营
运资本金较大。

    营收规模持续扩大,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013.70 万
元、65,382.99 万元以及 95,015.68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59.87%。公司各项业务
在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所占用的资金数量亦不断增加,仅依靠自身积累和
间接融资难以完全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要求,因而需通过本次向不
                                    7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营业规模的继续扩张奠定坚
实基础。

    综上,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保障公司整体业务的
持续稳定增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为了实现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拓展业务规模及布局环保产业新领域,公司
外部融资规模不断增加,尽管公司信用良好,与当地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
关系,银行信用额度充足,但短期借款规模以及利息支出的增加限制了公司业绩
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来降低对短期借款的依赖程度,
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水平,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
险的能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
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固废处理规模与能力,具有良好的市
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结构将得到进
一步优化,可进一步加强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
竞争地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将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
基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募集资金
并不能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
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从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良好的经济

                                   8
效益,未来将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大幅度增加;随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入,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增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实现效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显著
增加。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经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实施的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
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
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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