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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关于拟对外投资取得境外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22-07-11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取得境外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属于境外直接投资,公司尚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办理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所需的政府备案和外汇登记工作,公司将根据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取得境外公司部分
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出资 1,200 万美元认购注册地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 Proof
Energy,Inc(以下简称“Proof 公司”或“标的公司”)发行的 B 轮优先股 27,351,353
股,在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Proof 公司 22.16%的股权。Proof 公司
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尚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所需的政府备案和外汇登记工作。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Proof Energy Inc.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美国特拉华州

     经营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弗里蒙特市

     主营业务     金属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Metallic Solid Oxide Fuel Cells)的研发

       股份       94,704,060(股)

      创始人      Vlad Kalika、Timothy Dummer

    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Anna Gaskell                3,200,000           3.38%

    普通股             Timothy Dummer                  21,800,000          23.02%

                            Vlad Kalika                25,000,000          26.40%

                     Lucky Century Limited             37,383,180          39.47%
   A轮优先股
                 Plug & Play Venture Group, LLC         1,246,110           1.32%

  股权激励计划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6,074,770           6.41%
                     合计                              94,704,060        100.00%

    本次投资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份性质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Anna Gaskell                3,200,000           2.59%

                       Timothy Dummer                  21,800,000          17.66%
    普通股
                            Vlad Kalika                25,000,000          20.26%

                              Feng Lu                   1,367,568           1.11%

                     Lucky Century Limited             37,383,180          30.29%
   A轮优先股
                 Plug & Play Venture Group, LLC         1,246,110           1.01%

   B轮优先股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351,353          22.16%

  股权激励计划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6,074,770           4.92%

                     合计                             123,422,981        100.00%

    2、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Proof 公司由 Tim Dummer 和 Vlad Kalika 创立,与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
实验室合作,对金属支撑的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Metallic Solid Oxide Fuel Cell,
以下简称“M-SOFC”)技术进行深度的研发和商业化,目标是为用户提供较目
前主流动力电池技术能量密度更高、续航能力更强、重量更轻、成本更低并能适
应复杂多变的气候环境的动力电池。同时,Proof 公司针对 M-SOFC 商业化所需
要的材料、结构设计、制造技术和工艺、系统优化及系统管理等方面做深度的研
发。M-SOFC 电池可适用包括甲醇、乙醇、氨、二甲醚和纯氢在内的多样化的氢
能燃料,视氢能燃料市场在不同国家和市场的发展情况和阶段,Proof 公司的产
品具备广泛的适用性。
    Proof 公司的 M-SOFC 系统研发成功后,预计可以实现 50kW 或更高的功率
输出,为中/重型车辆(包括电动校车、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卡车等)提供较目前
锂电池技术更高效、经济性更佳的动力单元,并且在低温情况下有较小的能量衰
减。同时也可以实现热电联供,为办公场所、数据中心等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
    在研发 M-SOFC 的过程中,Proof 公司开发了一款外挂式的催化加热器,为
中/重型电动车,如电动校车、电动公交车等,冬季运行提供低功耗高效的取暖
解决方案,可以有效降低这些车辆冬季取暖所需的耗电量,有效的增加其冬季的
续航里程。
    (1)Proof 公司创始人和团队介绍
    创始人和首席技术官(CTO)Mr. Vlad Kalika:俄亥俄大学(Ohio University)
的应用管理学学士学位和南阿尔伯特工程技术学院(Southern Albert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机械工程学位,在燃料电池和电动车行业有超过 20 年的产品开发
的经验,曾作为 Bloom Energy 工程技术团队的核心成员之一,完成了三代固态
氧化物燃料电池为核心的电力系统产品的生产,目前负责 Proof 公司的研发、产
品设计开发等工作。
    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CEO)Mr. Tim Dummer:英格兰布拉德福德大学
(University of Bradford, England)的化学工程师学位,曾服务于财富百强企业(通
用电气和杜邦)和创业型企业(Wrightspeed, Rennovia & Solazyme),为 Proof
公司带来了在汽车和重型运输车辆行业的领导经验,包括混合动力、电动和增程
技术等动力系统,感知技术、先进材料及合成和能源存储等领域,目前负责 Proof
公司的整体经营工作。
    (2)Proof 公司与加州大学的合作和“授权许可协议”
    2020 年 10 月 3 日,Proof 公司与加州大学董事会就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
室的 M-SOFC 技术签署了独家技术授权许可协议。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31日
                 科目                   /2021年度           /2022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4,347.00          198,900.54

               负债总额                     1,403,848.00       1,764,756.79

             所有者权益                      -929,501.00       -1,565,856.25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652,648.00        -633,298.47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依据美国佛罗里达州 ASSURANCE DIMENSIONS 出具的《财

务报表及独立审计师报告》。

    4、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美国 Proof 公司及 Proof 公司现有股东就公司通过认购 Proof 公司发
行的 B 系列优先股的股份达成投资协议。同时双方同意将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
两家合资企业,分别从事由 Proof 公司研发的 ClearTherm 催化加热器和金属氧化
物固态燃料电池(M-SOFC)系统及核心部件的生产和销售,该合资企业将成为
上述产品在大中华地区的独家生产商;在大中华地区之外建立生产基地时,公司
或该合资公司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目前公司与 Proof 公司已就《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注册证书》《投资者权
利协议》《投票权协议》《优先购买权和共售权协议》和《公司章程》等交易文
件达成一致。
    接下来,双方将就合资企业的正式设立和正常生产所需的《合资协议》与其
相关的授权许可、生产和技术转让等附属协议进行正式的谈判,与本次投资向安
徽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备案工作同步进行,并在交割前完成。
    本次股权投资认购系列协议的重要条款如下:
    1、B 系列优先股的认购
    公司将以 0.43874 美元/股的价格认购 Proof 公司 27,351,353 股 B 系列优先股,
投资总额 12,000,000 美元,占 Proof 公司 22.16%的股份。
    2、Proof 公司董事会及公司任命的董事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有权委派一名董事,且该名董事只有公司有权将其
免职。
    3、B 系列优先股的优先权、转股和其他保护性条款
    (1)B 系列优先股股东在 Proof 公司发生清算、解散或清盘事件时,或者
发生控制权转让的合并、兼并等事件(视同清算事件)时,较 Proof 公司现有的 A
系列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东有优先权。
    (2)B 系列优先股在 Proof 公司 IPO 或视同清算事件发生时有权转换成普
通股,享有普通股的收益和获得相关的对价。
    (3)未经包括公司在内的主要投资人的书面同意,关键持有人(指 Proof 公
司的创始人/CTO Vlad Kalika 和 Proof 公司的创始人/CEO Tim Dummer,且是公
司普通股股份的持有人) 在 IPO 之前不得转让股份。
    (4)股东会层面:未经包括 A 系列优先股股份过半数和 B 系列优先股股份
过半数同意(且需包括公司的同意),Proof 公司不得采取一系列行动,包括但
不限于清算/注销/解散公司、发生兼并收购或其他视为清算事件,以对优先股的
权力、优先权、特权或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修订、变更或废除《公司注册证
书》或《公司章程》等。
    (5)董事会层面:未经 A 系列优先股股东所委派董事和公司所委派董事的
同意,Proof 公司董事会不得采取一系列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非 Proof 公司全
资子公司的实体或个人提供贷款或垫款、提供保证担保、批准/修订公司的预算
和业务计划或超过一定金额的资本支出等。
    (6)特定情形下,公司有权要求 Proof 公司赎回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
份。
    (7)公司享有相应的信息权、检查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
售权、分红权、反稀释保护(反稀释调整方式为广义加权平均)、最惠国待遇(针
对现有股东及其他 B 系列优先股股东在交易文件之外享有的更优先权利),并
有权委派一名董事会观察员。
    (8)首次交割的完成受限于各交易文件完成签署、公司完成境外直接投资
审批及备案手续、公司已向 Proof 公司委任一名董事等一系列交割条件,首次交
割需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或各方另行书面达成一致的其他时间)之前完成。
    4、关于合资公司的初步约定:
    双方同意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两家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 A :公司和 Proof 公司分别持有 60%和 40%的股份,该合资
企业将作为 Proof 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独家生产 ClearTherm 催化加热器和金属固
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电堆/系统的企业。
    (2)合资公司 B:公司和 Proof 公司分别持有 40%和 60%的股份,该合资
企业将作为 Proof 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独家生产金属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电芯的企
业。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聘请海问律师事务所对 Proof 公司进行了详尽的法律尽职调查,并请美
国 Magstone Law 律师事务所协助进行了海外尽调现场访谈。本次交易建立在双
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并经双方就 Proof 公司之财务情况、技术
能力、业务体量及发展前景经充分协商谈判后决定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对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背景、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背景

    (1)“双碳”目标背景下,发展氢能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

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 2022 年 3 月联合

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规划从战略定位的

高度,明确提出“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是用能终

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和“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

点发展方向”。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Proof 公司是一家专注氢能应用的金属支撑固态氧化物

电池(M-SOFC)高科技研发公司,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氢能产业的战略,也符合

公司在低碳节能领域业务的新拓展。

    (2)国家鼓励积极开展氢能技术创新国际合作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提出了“鼓励开展氢能

科学和技术国际联合研发,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材料和装备创新合

作,积极构建国际氢能创新链、产业链”,“加强与氢能技术领先的国家和地区

开展项目合作”。公司通过对标的公司投资,并将标的公司研发成果在国内产业

化,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与氢能技术领先的国家和地区开展项目合作”政

策。

    (3)基于新一代金属支撑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M-SOFC)先进性

    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Solid Oxide Fuel Cell,以下简称“SOFC”)属于第

三代燃料电池,在中高温下(600~1000℃)直接将储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不需要

贵金属催化剂)中的化学能高效、环保地转化成电能的全固态化学发电装置,是

几种燃料电池中,理论能量密度最高、能量转化效率最高的一种,可以直接使用

粗氢和碳氢燃料的固体氧化物,被普遍认为在未来会与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

(PEMC)一样得到广泛普及应用的一种燃料电池。SOFC 发电效率高并可以和

现有能源供应系统兼容,被认为是本世纪最有应用前景的绿色高效发电系统之

一。SOFC 技术将有利助推我国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煤炭清洁利用,作为新

能源发电调峰的主力军。

    上世纪 80 年代后期,SOFC 研究得到蓬勃发展。目前,SOFC 已进入商业示

范应用阶段。美国 Bloom Energy 公司已实现了 SOFC 分布式发电系统商业化使

用。该 SOFC 系统由陶瓷支撑,主要应用于便携式电源、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

系统、高性能动力电源、大型发电站等领域。

    针对车用市场的巨大需求,Proof 公司开创性研发金属支撑的固态氧化物燃

料电池(M-SOFC)。M-SOFC 与陶瓷支撑的 SOFC 相比,具有能量密度更高、

启动时间短、成本更低、牢固且抗震动、适合长途运输等优势。M-SOFC 与传统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相比,具有燃料普适性、可使用粗氢和碳氢燃

料(乙醇、甲醇、氨、天然气、二甲醚等)、无需使用贵金属催化剂、制造成本

和使用成本大幅降低、基础设施投入少等优势。M-SOFC 与目前锂电池技术相比,

能量密度更高、投资成本低,更适合功率更高的应用场景。
    2、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争做绿色发展的领跑者,多年来深耕节能环保
产业。“双碳”目标背景下,需要进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和绿色技术的创新发
展,这将带来巨大的投资需求,预计未来 30 年我国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
部门低碳化带来的累计投资需求将超过百万亿元。公司经过慎重决策,决定抓住
国家大力发展氢能产业契机,把握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通过
与境外技术领先企业合作,布局 M-SOFC 研发和产业化,给公司带来新的业务
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标的公司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产品商业化时间尚不确定,短期内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实现商业化后有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本次投资属于境外直接投资行为,尚需履行发改委、商务部门等相关政

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公司能否顺利取得前述审批、备案程序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 M-SOFC 技术研发停

滞不前、无法实现关键技术突破、知识产权纠纷影响产品研发、核心技术人员或

关键管理人员流失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本次投资预期难以实现。

    3、未来中美关系恶化有可能会导致美国的 SOFC 技术对中国实施封锁,从

而导致 M-SOFC 在中国产业化受阻,可能影响合资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公司提醒广大投
资者,除上述风险因素外,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