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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3-02-22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其他投资者
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投资新能源相关产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 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合资公司成立后将
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4、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参与向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拓展,合资公司设立初

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一定时间建设和完善,因此

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后续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

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作为中国环保事业的积极参与者,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践行绿色发展
理念,公司拟与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城投”)、
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长发展”)、安徽全柴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动力”)、合肥金通耀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通耀华”)、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月资产”)
签署《合资合同》,共同投资设立安徽中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
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投资新能源相关产业。
    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滁州城投拟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5%;天长发展拟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的 25%;公司拟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5%;全柴动力拟
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金通耀华拟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
币,占注册资本的 10%;十月资产拟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
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MU68F4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司武水
    6、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 99 号政务中心东五楼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受托
管理股权投资。
    8、股权结构:滁州市蔚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滁州城投 100%的股权。股
权控制关系向上可追溯至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滁州城投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滁州城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098204211R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晓斌
    6、注册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侧平安路东侧金融大楼 B-17
    7、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与经营;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服务;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建设、道
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民集中安置房(含涉农棚
户区建设)、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及投资。
    8、股权结构:天长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长发展 96.40%的股
权,滁州市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长发展 2.22%的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
金有限公司持有天长发展 1.38%的股权。股权控制关系向上可追溯至天长市财政
局(天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天长发展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天长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18)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704965812G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资本:43,559.9919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谢力
    6、注册地址: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 788 号
    7、经营范围:内燃机、农业装备、工程机械、环保机械、生物工程机械、
发电机组、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塑料管材、管件、塑料原辅材料及其零配件设
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节水农业工程、管道
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股权结构:根据全柴动力披露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安徽全柴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全柴动力 34.32%的股权,为全柴动力控股股东,全椒县人民政
府为全柴动力实际控制人。
    9、全柴动力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全柴动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肥金通耀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合肥金通耀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Q280E2X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1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罗永梅
    6、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G4 幢
C 座 402-C07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
    8、股权结构: 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持有金通耀华 0.50%
的股权,华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通耀华 49.75%的股权,安徽道平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持有金通耀华 49.75%的股权。
    9、金通耀华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金通耀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4106311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龚寒汀
       6、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5 层 01 单元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
       8、股权结构:龚寒汀持有十月资产 35%的股权,曾年生持有十月资产 33%
的股权,崔岭持有十月资产 29%的股权,高敏岚持有十月资产 3%的股权。
       9、十月资产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十月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中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侧平安路东侧金融大楼 B-17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6、各方认缴金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5.00%

   2         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25.00%

   3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5.00%

   4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0.00%

   5        合肥金通耀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000          10.00%

   6           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100.00%

       上述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资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甲方: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戊方:合肥金通耀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己方: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拟成立合资公司概况: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
安徽中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合资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全体投资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
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
担风险及亏损。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进行新能源相关投资,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
股东获得资本增值和创造价值。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暂定,
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2、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
    合资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合资公司设立时,投资者各方的出资比例为:甲方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5%。乙方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的 25%。丙方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5%。丁方以货币
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戊方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
币,占注册资本的 10%。己方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
    3、合资公司组织机构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
关,并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各委派 1 名董事,职工董事 1
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丙方推荐,经董事会选举。董事任期为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
代理人的过半数同意通过。甲方与乙方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保持一
致。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甲方、乙方共同委派 1 名监事,
丙方委派 1 名监事,另设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4、其他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按照《合资合同》约定享有投资者的权利并承
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制定了《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

    公司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多年来深耕节能环保产业,并向新能源、清洁

能源领域拓展。公司参与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绿色产

业布局,贯彻国家能源战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参与向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拓展,合资公司设立初

期在人员配置、业务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一定时间建设和完善,因此

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后续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

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要求做好

对外投资风险防范,持续跟踪合资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

进行有效解决。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合资公司设立,有利于公司业务向新能源产业链延伸的战略布局,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公司持续探索、发展新能源业务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
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投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