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江永强)2023-04-1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江永强,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2 1 0 1 否
注: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已履行相应请假手续。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
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进一步明确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拟对外投资取得境外公司部分股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2022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调整安徽中环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业务交流
等方式,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
管理层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的
情况汇报,并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
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
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审议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事项,在公司编制年度报
告过程中,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做好年报
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就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
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事前及
事中就公司回购股份等重要事项与董事会及公司高层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
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履行职责。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江永强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