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
议事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书面
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
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续
聘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在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接受股东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及
其子公司借款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问题,符合公司的根本利
益,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甘复兴、姚云霞、江永强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