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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环环保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1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环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   芒                 联系电话:0755- 258699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   强                 联系电话:0755- 258605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3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1、海通证券关于中环环保 2021 年度
                                       跟踪报告和 2022 半年度跟踪报告;
                                       2、海通证券关于中环环保 2022 年度
                                       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规则,重点培训了持续信息披
                                               露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 部制度 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 东及实 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 务类别 重要事项
( 包 括 对外 投 资 、风 险 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介 机 构 配合 保 荐 工作 的 情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
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 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 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以及再融资时股             是     ——
份锁定的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延                    ——
长锁定的承诺                                                    是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               是   ——

4、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时被摊薄即期回报          ——
的措施及承诺                                            是

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

6、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是   ——

7、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

8、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

10、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

11、实际控制人关于半年内不减持股票的承诺                是   ——

12、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

13、部分股东股份减持承诺                                是   ——

1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是   ——
与相关主体的承诺

15、关于2019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是   ——
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承诺

16、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    是   ——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韩   芒                     幸    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