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10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 10月 25日在杭州市
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 33号楼 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金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冯宇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冯宇先生及王丽
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1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
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