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
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金心宇 车磊 韩灵丽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