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披露事项存在差错且内容不够详尽,现将相关 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补充前: 一、概述 我国正处在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期,面临着结构性、周期性等问题所带来的困难和挑 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业的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都有所下滑,导致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虽然经营业绩不甚理想,但公司 还是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深入贯彻执行董事会战略部署,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为 后续开拓市场板块,争取市场订单做了积极准备: 1、调整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 为应对疫情下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按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 证经营绩效的要求,对组织架构进行了局部调整,将部门和部门职能集中整合,执行高效管 理机制,细分考核模块,使权责更加明晰、分工更加明确、职权更趋集中。 2、低成本控制,提升盈利空间 通信行业主要以招标形式进行购销,价格战打的尤为激烈,我们作为整个产业链的一 环,快速适应市场的价格诉求成为必要,尤其是在发展放缓,维稳成为发展常态化的阶段, 控制成本显得尤为重要。各事业部及各职能部门继续围绕降本增效开展工作。生产车间主抓 精益生产,挖掘内部潜能,提高生产效率;采购部门实施供应链管理制度,实现从降低采购 价格到降低总拥有成本的转变;生产制造单位实施提高单位生产率,降低水电消耗,以有效 控制生产成本。 3、坚持客户导向,稳定市场份额 坚持市场客户导向不动摇,把满足客户需求作为立足点,向市场要效益。研发技术中心 围绕公司经营、立足市场需求开展工作,制订和实施工艺改进方案和质量改进的控制方案。 营销工作要摸准市场的情况,把握行情变化,明锐洞察市场需求,与客户开展各种形式的深 度合作,为客户提供产品以外的价值,稳定客户群。 4、引入新的ERP,强化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部与各业务部门的衔接,提供各项准确数据,实现管理会计职能, 公司引入了ERP管理系统。报告期,在公司领导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务部协 调资源使ERP系统初步正常运行。信息化建设对公司全面管控意义重大,有利于加强对各事 业部和分子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支持和领导,纵横推进到位,覆盖全面。 5、紧抓市场机遇,突显竞争力 公司主营的通信类产品和医疗类产品未来都有可观的市场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 公司要做的就是牢牢抓住市场机遇。报告期,公司努力扩大产品品种、大幅提升成本控制、 产品品质、技术水平等实力,坚定不移地把公司主营产品做大做强做优,提升核心竞争力。 补充后: 一、概述 我国正处在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期,面临着结构性、周期性等问题所带来的困难和挑 战,行业的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07.41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25.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5.72%。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和市场业务拓展受到巨大 影响,特别是数据中心板块业务因主要经营地在疫情风暴中心武汉地区,报告期内绝大数 时间基本未能有序开展业务,尤其是第一季度公司营收骤降,故半年报业绩主要受疫情冲 击拖累。 2、公司通信板块报告期业绩下滑较大。报告期内运营商在有线链路的光网建设投资已 步入尾声,4G逐步升级到5G的过渡期。受制于4G产品建设使用期尚短,回报不充分,而5G 产品建设推广周期长、投资成本大且技术发展效果存在不确定性,5G市场还未大规模铺设。 投资间隙导致市场阶段性萎缩,另一方面受通信业务板块进入门槛低,运营商招标规则偏 重价格的影响,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公司市场份额受到影响。 3、公司的医疗信息化产品主要有各类移动医疗护理工作站、移动医生工作站、床前移 动结算工作站、手术室智能更衣管理系统、诊间报道工作站、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不属于 疫情期间的急需易耗品,需求上涨不明显。同时医疗板块刚进入加速培育阶段,为公司长 期的战略发展,报告期在销售网扩展、新产品研发、专业人员培养等方面投入较大,故医 疗板块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滑。 虽然经营业绩不甚理想,但公司还是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深入贯彻执行董事会 战略部署,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为后续开拓市场板块,争取市场订单做了积极准备: 1、调整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 为应对疫情下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按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 证经营绩效的要求,对组织架构进行了局部调整,将部门和部门职能集中整合,执行高效管 理机制,细分考核模块,使权责更加明晰、分工更加明确、职权更趋集中。 2、低成本控制,提升盈利空间 通信行业主要以招标形式进行购销,价格战打的尤为激烈,我们作为整个产业链的一 环,快速适应市场的价格诉求成为必要,尤其是在发展放缓,维稳成为发展常态化的阶段, 控制成本显得尤为重要。各事业部及各职能部门继续围绕降本增效开展工作。生产车间主抓 精益生产,挖掘内部潜能,提高生产效率;采购部门实施供应链管理制度,实现从降低采购 价格到降低总拥有成本的转变;生产制造单位实施提高单位生产率,降低水电消耗,以有效 控制生产成本。 3、坚持客户导向,稳定市场份额 坚持市场客户导向不动摇,把满足客户需求作为立足点,向市场要效益。研发技术中 心围绕公司经营、立足市场需求开展工作,制订和实施工艺改进方案和质量改进的控制方案。 营销工作要摸准市场的情况,把握行情变化,明锐洞察市场需求,与客户开展各种形式的深 度合作,为客户提供产品以外的价值,稳定客户群。 4、引入新的ERP,强化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部与各业务部门的衔接,提供各项准确数据,实现管理会计职能, 公司引入了ERP管理系统。报告期,在公司领导支持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务部协 调资源使ERP系统初步正常运行。信息化建设对公司全面管控意义重大,有利于加强对各事 业部和分子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支持和领导,纵横推进到位,覆盖全面。 5、紧抓市场机遇,突显竞争力 公司主营的通信类产品和医疗类产品未来都有可观的市场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 公司要做的就是牢牢抓住市场机遇。报告期,公司努力扩大产品品种、大幅提升成本控制、 产品品质、技术水平等实力,坚定不移地把公司主营产品做大做强做优,提升核心竞争力。 更正前: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华东地区 88,016,886.79 67,632,469.65 23.16% -30.69% -30.82% 0.15% 东北地区 2,795,711.28 2,113,346.90 24.41% -77.05% -73.22% -10.81% 西北地区 5,741,473.95 4,449,000.41 22.51% -36.53% -4.89% -25.78% 华南地区 9,228,346.78 7,031,915.95 23.80% -59.62% -56.68% -5.18% 华中地区 23,352,382.07 18,460,897.44 20.95% 297.12% 390.26% -15.01% 华北地区 5,859,794.71 4,586,803.98 21.72% 150.60% 381.91% -37.58% 西南地区 2,410,459.52 1,958,008.89 18.77% -25.33% -8.56% -14.90% 其他地区 1,669,013.41 1,100,949.58 34.04% -46.29% -41.11% -5.79% 更正后: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ODN 产品及机柜 37,603,086.39 26,702,664.35 28.99% -30.72% -22.13% -7.83% 无线 8,456,177.35 6,151,390.24 27.26% -29.54% -24.48% -4.88% 医疗信息化产品 9,616,995.80 4,401,683.50 54.23% -28.48% -19.91% -4.90% 医疗贸易类及其他 47,979,939.66 41,101,880.37 14.34% -19.83% -20.77% 1.01% 信息化技术集成服务 22,843,598.35 17,948,222.56 21.43% 更正前: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 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更正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 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时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间 期限 情况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德生及其女儿张珊珊、关联方浙 自公 张德生、张珊珊、 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司股 浙江万马智能科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首次公开 股份 2017 年 票上 正常 技集团有限公司 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发行或再 限售 08月 31 市之 履行 (原为浙江万马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 融资时所 承诺 日 日起 中 投资集团有限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作承诺 五年 司) 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内 的发行价。 张德生、浙江万马 股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德生及关联方浙江万马投资 2017 年 锁定 正常 智能科技集团有 减持 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08月 31 期满 履行 限公司 (原为浙 承诺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 日 后二 中 江万马投资集团 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年内 有限公司)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2、控股股东张德生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发行人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后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 30%。 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盛涛、张丹 凤、杨义谦、翁林炜、胡英明、赵红华、徐亚国、 盛涛、张丹凤、杨 马雅军、白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锁定 义谦、翁林炜、胡 股份 2017 年 正常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期满 英明、赵红华、徐 减持 08月 31 履行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后二 亚国、马雅军、白 承诺 日 中 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年内 剑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 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截至 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 事与万马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 关于 争的业务。2、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 同业 从事与万马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成可能的 竞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 争、 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万 关联 马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 2017 年 正常 交 张德生 动的业务。3、如万马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 08月 31 长期 履行 易、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万马科技拓展后的业 日 中 资金 务相竞争;可能与万马科技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 占用 的,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万 方面 马科技的竞争:A、停止与万马科技构成竞争或可 的承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万 诺 马科技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 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万马科 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5、本承诺函在本 人作为万马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张德生、浙江万马 IPO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 公司 2017 年 正常 智能科技集团有 稳定 严格遵守下列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一)启动股价 首次 08月 31 履行 限公司 (原为浙 股价 稳定预案的条件、实施主体及措施 为维护广大股 公开 日 中 江万马投资集团 承诺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如 发行 有限公司)、张珊 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 股票 珊、盛涛、张丹凤、 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并在 杨义谦、翁林炜、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 创业 胡英明、赵红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板上 徐亚国、马雅军、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市后 姚伟国、白剑、车 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符合 三年 磊、金心宇、韩灵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 内 丽 措施。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 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 建议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建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 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董事特指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本 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 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 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 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 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 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 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 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 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 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 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 条件实现。(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安排 1、公 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 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 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回购的 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5%,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5%, 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时提前公告。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 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必 要的备案程序。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 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 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 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 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累计增 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前公 司总股本的 0.1%,且不超过本次股价稳定方案公 告前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 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计划完 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 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出现应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2 个工作 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 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 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 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 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3、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累计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 取得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值的 15%,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在公司出现应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 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2 个工作日内, 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 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 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 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 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就公司回购措施而言仅指如 下第 1、第 2 所述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 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 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 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下所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 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 方式增持股份情形的。(四)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 约束措施 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执 行有关股份回购稳定股价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制订 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 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扣 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 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 和应取得的分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 持义务。(五)稳定股价的具体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张德生承诺: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张德生将严格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 票的义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 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 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发行人股价 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 张德生、张珊珊、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盛涛、张丹凤、杨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义谦、翁林炜、胡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英明、赵红华、徐 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 亚国、马雅军、姚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伟国、白剑、车磊、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金心宇、韩灵丽、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上述承诺为发行人真 2017 年 正常 海通证券股份有 其他 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 08月 31 长期 履行 限公司、姜燕军、 应责任。(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 日 中 刘金华、邵国江、 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万马科技股份有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限公司、信永中和 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会计师事务所(特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殊普通合伙)、张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 禾阳、浙江天册律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 师事务所 原限售股份。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 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各中介机构的 承诺 1、保荐机构的先行赔付承诺:如因海通证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海通证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2、 发行人律师的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会计师的承诺:若因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为降低本次公 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升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 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张德生、张珊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 盛涛、张丹凤、杨 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紧密围 义谦、翁林炜、胡 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 2017 年 正常 英明、赵红华、徐 其他 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08月 31 长期 履行 亚国、马雅军、姚 承诺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日 中 伟国、白剑、车磊、 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效益;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金心宇、韩灵丽、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 张禾阳 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2、 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将 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 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 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控效能,提升 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 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严格执行公司 的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 报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有效地 回报投资者,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和调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同时, 该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利分红;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利润 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 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 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得到保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得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 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 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承诺就发行人报告 期内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张德生出具承诺: 若万马科技因违反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2017 年 正常 其他 张德生 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机关、主管机构给予处罚 08月 31 长期 履行 承诺 或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补缴 日 中 等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则就万马科技依法应承 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或赔偿和补偿款项,均将由 本人承担。” 关于整体变更未股份公司所涉个人所得税缴纳事 2017 年 正常 其他 项承诺就发行人整体变更过程中股东个人所得税 张德生 08 月 31 长期 履行 承诺 的缴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出具承诺:“若 日 中 因万马科技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税务 缴纳安排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或万马科技被 处以行政处罚并给万马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无 条件以现金方式补足万马科技因为该事件而受到 的全部损失。” 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逐步在自 2017 年 正常 万马科技股份有 其他 产产品上使用自有商标,12 个月后,公司将不再 08月 31 长期 履行 限公司 承诺 在自产产品上使用万马集团许可使用的商标。 日 中 对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张德生、张珊珊、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盛涛、张丹凤、杨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 义谦、翁林炜、胡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英明、赵红华、徐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亚国、马雅军、姚 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2017 年 正常 其他 伟国、白剑、车磊、 诺,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 08月 31 长期 履行 承诺 金心宇、韩灵丽、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日 中 张禾阳、姜燕军、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刘金华、邵国江、 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 万马科技股份有 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 限公司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 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2、存在未弥补 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3、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 润; 5、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6、 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二)利 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2017 年 正常 万马科技股份有 其他 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 08月 31 长期 履行 限公司 承诺 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日 中 分配;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 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2、分配前提: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中 期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4、现金利润分配:公司主要采取现 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除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在依法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 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确定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的最低比例:(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2)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股票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以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 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 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 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 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三)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的意见。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 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 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 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 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如符 合利润分配的前提且公司上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 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 不含现金分配方式决定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具体的原因和考虑因素以 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 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 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四)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 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展战略 和筹融资规划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 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 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张珊珊、盛涛、张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丹凤、杨义谦、翁 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林炜、胡英明、赵 时性的承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17 年 正常 红华、徐亚国、马 其他 员已仔细阅读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文件, 08月 31 长期 履行 雅军、姚伟国、白 承诺 确信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证不存 日 中 剑、车磊、金心宇、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 韩灵丽、张禾阳、 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姜燕军、刘金华、 邵国江 除了控股股东张德生的关联方张珊珊以外,其他担 盛涛、张丹凤、杨 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 申报 义谦、翁林炜、胡 诺: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017 年 离职 已履 英明、赵红华、徐 其他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08月 31 后的 行完 亚国、马雅军、白 承诺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 日 特定 毕 剑、姜燕军、邵国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期间 江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权激励 承诺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不适用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其他内容不变。同时,本次更正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营业收 入、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产生影响,更正后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请投资者留意。 由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 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