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果通科技股权的独立意见2021-04-1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果通科技股权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
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
后,现就公司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果通科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用于收购果通科技,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剩余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暨收购果通科技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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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金心宇 车磊 韩灵丽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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