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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2021-063.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万马科技”)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张丹凤女士通知:张丹凤女士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与其配偶唐金元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唐金元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每股转让价格为 14.264 元,转让价款总计
95,568,800 元。
    受让前述股份后,唐金元先生直接持有万马科技的股份数量将由 83,500 股
增加至 6,783,500 股,直接持股比例由 0.0623%增加至 5.0623%。
    一、交易情况
    1、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丹凤            6,700,000            5.00              0             0.00

    唐金元             83,500             0.0623         6,783,500        5.0623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姓名:张丹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651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 9 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张丹凤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项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
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根据自身需要
择机择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
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减持前至少提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若减持
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张丹凤女士其他承诺如下:张丹凤的配偶唐金元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购买公
司股票 83,500 股,距离张丹凤女士 2020 年 9 月 2 日减持公司股票不足 6 个月,
其配偶唐金元在其减持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张丹凤及其配
偶唐金元承诺本次违规增持的股票,在增持六个月后卖掉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且增持的时点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目前,张丹凤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上市流通,其严格履行了相关承
诺,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受让方情况
      姓名:唐金元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419601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筑境花园 108 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数量:张丹凤女士持有的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6,700,000 股。
    2、股份转让款:双方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14.264 元,转让价款总
计 95,568,800 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根据双方另行协商的方式和时间
支付。
    4、股份的过户登记:由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本协议下标的股份
转让的合规性。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下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
由双方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5、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6、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为股东家庭需要进行内部持股调
整,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转让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张丹
凤女士及其关联方目前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诉讼、仲裁、争议、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执行。
    3、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
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