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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800
万元,为公司对安华智能股份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此项担保的借款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安华智能股份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规定履行了
对外担保所需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出售持有的安
华智能股份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就其债券债务与受让方进行了约定,此担保到期
后,公司将不再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上述担保不会影响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市场价格为定价
依据,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张禾阳、姚伟国、张珊珊
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郑梅莲           宋广华         严华丰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