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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广华)2023-04-2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广华)


    本人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换届后)
      6              4              2               0              0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3、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履职
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
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2 年 4 月 2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对《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
对《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 年 5 月 3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关于转让安华
智能股权的议案》、《关于终止安华智能相关业绩承诺的议案》、《关于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9 月 2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对公司的合规治理、内控制度、健康运行提出意
见和见解,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
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
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
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
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主要通过电话访谈、视频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主要采用通讯与现场结合方式组织召开董
事会,本人均有出席,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等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自己的任职内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本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广华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