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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关于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禾阳女士

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张禾阳女士提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

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张禾阳女士持有公司 9.23%的股份,上述临时提

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一并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

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

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3 年 5 月 17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凡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
  7.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8.00                                                            √
           案》
  9.00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0     《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独立董事分别就有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及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
结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81 号天际大厦 11 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3

年 5 月 1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逾期无效)。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烨、王丽娜

    联系电话:0571-61065112

    传真:0571-63755239

    电子邮箱:yinuo418@126.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81 号天际大厦 11 层万马科技董事会办
公室

   邮政编码:310013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698”,投票简称:
“wm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万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
7.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8.00                                                           √
      议案》
 9.00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0 《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
   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邮箱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邮箱、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