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10-16
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18-06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和《威海光威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 OA 发布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名单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7 日,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股东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
人员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 2018 年 10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
《公司章程》、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
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