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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威复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将《关于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不构成损害;公司已对 2020 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
估计,交易的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审核确认公司 2019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定价金额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边文凤、王涌、谭宪才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