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1-037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卢钊钧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07,703,669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0.0702%。 截止2021年4月20日下午14: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21名(不含一名现场股东提前在交易系统投票,其不计入现场出席人数 和现场表决票数),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4,182,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7.46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3,521,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4,177,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7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56,2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3,521,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8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 69,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4,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4,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24%;反对69,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2.00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 69,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4,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4,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24%;反对69,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 69,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4,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4,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24%;反对69,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492,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5%;反对 210,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6,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33%;反对 210,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0,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 69,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4,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4,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24%;反对69,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7%;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8,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6%;反对69,3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威海光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8,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6%;反对69,3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4,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 69,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8,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13%;反对69,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560,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9%;反对 143,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34,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79%;反对 14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1,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 7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5,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1%;反对72,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96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011%;反对 3,650,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573%;弃权86,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1,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6455%;反对 3,650,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450%;弃权86,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94%。 1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31,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 7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5,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1%;反对72,2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61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3%;反对 82,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8%;弃权4,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86%;反对82,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5%;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