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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霸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7-12-11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增补仝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接任
徐波先生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全部职务。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仝骅先生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仝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
况,我们认为仝骅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提名仝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其接
任徐波先生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全部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宏、张凯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