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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霸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03-26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6490-1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8]6490-1 号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股份”)《南阳森霸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森霸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森霸股份《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森霸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森霸股份 2017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森霸股份 2017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黎明
     中国北京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辉斌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8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26,633,265.1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66,734.82 元,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66,734.82 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6,166,734.82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032,716.37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1,032,716.37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14,663.13

加:理财产品收益                                                                10,890.41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180,000,000.00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259,571.99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032,716.37 元,期末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5,259,571.99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18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
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
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城支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了 5 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
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华夏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10855000000628329      活期                      16,491.52

民生银行深圳宝城支行         603222009              活期                   6,194,554.29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80794        活期                     352,816.14

招商银行南阳分行            377900005610401          活期                   3,744,720.72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300244969      活期                  14,950,989.32

合计                                                                       25,259,571.99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在最高限额内的额度可循环使用。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 18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29,440,509.43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7ZZA10005 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616.67    本年度投入募
                                                                                                                                                            3,103.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3,103.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集资金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热释电红外传
                                           10,934.74      10,934.74      2,318.55       2,318.55            21.20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感器扩产项目
2.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2,457.41    2,457.41     422.77     422.77   17.20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34.83    6,234.83     361.95     361.95    5.81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3,989.69    3,989.69                                 2018 年 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616.67   23,616.67   3,103.27   3,103.27   13.14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616.67   23,616.67   3,103.27   3,103.27   13.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944.05
及置换情况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5,259,571.99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8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