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0-03-10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治国、仝骅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