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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霸传感: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27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
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
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
性进行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
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 项议案。
    2、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 项议案。

    3、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 项
议案。

    4、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在香 港设立 全资 子公 司的议 案》、《 关于香 港全 资子 公司收 购 Alpha
Instruments,Inc.100%股权的议案》2 项议案。

    5、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通过与公司人员座谈、查阅公司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并发表
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继

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
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利益和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
和完整;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

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同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
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
幕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度,监事会将更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做好下述工作:

    1、持续完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
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

    2、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
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3、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的监
督、检查。
5、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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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