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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霸传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08-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森霸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传感”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森霸传感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5 号文),森霸传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成功上市,共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4 元,募集资金总额 26,28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3,616.67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66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
进行之中,其具体信息及进度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
                              10,934.74     3,611.98   33.03%   2020 年 09 月 14 日
产项目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2,457.41       439.92   17.90%   2020 年 09 月 14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34.83     1,075.23   17.25%   2020 年 09 月 14 日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3,989.69           --      --    2022 年 03 月 14 日
合计                          23,616.67     5,127.13      --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       2020 年 09 月 14 日   2022 年 09 月 14 日
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2020 年 09 月 14 日   2022 年 09 月 14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 年 09 月 14 日   2022 年 09 月 14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和“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实施期间,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在不断迭代更新,且募投项目所面对的
市场环境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公司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也在现有
生产线上不断探索新的生产工艺技术,通过优化现有生产工艺并使用效率更高的
相关设备,目前产能基本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更好的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
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智能热释电红
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和“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
行延期。


    (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制定时间较早,由于传感器相关行业技术
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
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为降
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项目中的“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项目中的“智能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扩产项目”、“可见光传感器扩产项目”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
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森霸传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森霸传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郭忠杰                  张俊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