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4-23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南阳森霸光电股 第一条 为规范森霸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障监事会依法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障监事会依法
独立行使监督权,提高监事会工作效 独立行使监督权,提高监事会工作效
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南阳森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
则。 规则。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
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
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 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
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 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 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
议时; 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
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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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 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他情形。 形。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
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以下内容: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
料;
会议期限;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
(二)事由及议题;
要求;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
(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
明。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
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当日将监事会决 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当日将监事会决
议和会议记录报送董事会秘书。 议和会议记录报送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
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
披露之前,与会监事和会议列席人员、 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监事和会议列
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 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
密的义务。 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执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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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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